2007-09-26 18:53:06

  月日,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获得通过,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增加了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将更加有效地应对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  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制度  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吸收其他国家成功经验,明确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逐步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验收合格的区域。同时规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予以公布。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要按照规定经检疫合格。  预防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为了加强疫情源头控制,促进动物产品出口。  除此之外,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还按照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要求,对相关制度予以完善:  一是完善强制免疫制度。规定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二是强化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建立疫情预警制度,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情况进行监测;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根据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接到预警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禁止个人擅自发布动物疫情  疫情处理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为了及时做出应急反应,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要求,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落实疫情报告责任主体,规定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  二是明确疫情认定程序。为了保证疫情认定准确无误,规定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要经过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三是规定疫情通报制度。为了增加疫情的透明度,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与同级卫
2007-09-26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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